在日本任職的您,休有薪年假不再遙不可及!
自2019年4月1日起,有薪假將變得更容易取得? 不知道各位是否覺得想要跟公司請有薪假,有時候有些難以啟齒呢?告訴各位一個好消息!從2019年4月1日起,日本將修法保障上班族的權益,讓大家能適當取得休假,避免工作過度勞累。
相信大家一定聽過黑心企業,其真正可以取得有薪假的天數是評量的重點之一。根據統計,全球30個國家中,日本連續兩年員工取得有薪假的比例為全球最低,為了改善以往長工時的負面印象,日本政府祭出罰則,讓企業方面不得不改善有薪假申請規定,從工時長的管理監督階層做起,營造出更容易取得有薪假的友善工作環境。
此修正案一改過去「上司都沒有放假部下當然也不能休假」的惡性循環。一般勞基法規定員工在進入公司工作6個月以上,出勤率若有達到八成,原則上需給予10天有薪假,隨著年資增長達到6年6個月時,將有20天的有薪假。其新修正法案規定雇主必須確保員工最少能取得規定有薪假的50%的假期,也就是說若員工持有10天年假,雇主必須讓員工至少能放5天假。除了正社員、契約社員及派遣員工之外,打工族也傳來好消息! 根據勞動時數比例,入社6個月以上出勤率達八成以上,也必須給予有薪假。
舉例來說
4月1日入社的正社員,同年10月1日給予有薪假10天,到隔年9月30日前最少能休5天有薪假,如果員工沒有主動提出休假日程,公司也須主動詢問。而日前難以取得有薪假的餐飲服務業,公司可參考員工意見,建立有薪假取得計畫,避開新年、黃金週等旺季時段,分成個人或小組輪休,保障員工休假權利。